回复 厦门小武哥 : 不想当吃货的城主,不是一个好厨子。明鹰在末世建了个城,是受人敬仰的伟大城主。但是,有一天喝酒醉的时候他摊牌了,他不是什么英雄,更不是什么救世主,他的终极梦想只有一个——在末世当个简单粗暴的吃货,把前世追杀过自己的变异兽全给煮了。烈炎三头犬,起锅烧油,加小米辣、生姜、蒜末、花椒,烈炎三头犬肉下锅煸炒出香,大汤煮起,香菜配色,色香味俱全的香辣三头犬肉出锅!黑云蟒,剁块剥皮,放砂锅加水,生姜、料酒去腥,大火煮开转小火炖两小时,加枸杞、红枣、食盐,最少的佐料炖出最原始的鲜美滋味!铁甲火纹兽、魔云豹、洪荒蛮牛、黑刺”
回复 皖北天狼: 这部《四房播播最新网址》登天路,踏天梯,扶摇直上九重天!【自从有了系统,没有人比我更懂修行了】
回复 老黑怪 :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